力帆科技()股民索赔征集中
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目前正在推进力帆科技()虚假陈述案投资者索赔代理工作,欢迎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及时与许峰律师团队联系。
年10月13日晚间,力帆实业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公告,控股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及实控人尹明善、陈巧凤、尹喜地、尹索微涉嫌信披违规,被证监会立案调查。
力帆科技()投资者索赔条件:
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,根据《证券法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司法解释,暂定索赔条件为:在年3月21日之前买入力帆科技()股票,并且在年3月2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,可初步准备发起索赔。
投资者索赔律师联系方式:
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
许峰律师团队
律师执业证号:
本文编辑:佚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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